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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注明“侵删”就可以免除侵权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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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是侵删?


“文字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内容转自xxxx,侵删”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即删”
侵删,直译为“如果侵权了,请提醒我,我会马上删除”。
这个现象常见于媒体行业自作主张的免责声明。

“侵删”并非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侵删”并非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它只是一种社交习惯或约定俗成的做法。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没有对于注明“侵删”具体效力的规定。

著作权归属不变

其次,注明“侵删”并不能改变原作者对于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即使加上了“侵删”标记,原作者仍然享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并拥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侵权责任依然存在


再者,尽管注明“侵删”可能表达了作者的善意,但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发生,注明“侵删”并不能完全免除侵权责任。一旦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作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避风港原则

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以及在收到著作权人合法有效的通知后,立即移除侵权内容或者断开对侵权内容的链接,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避风港原则只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例如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淘宝、京东、微信等,提供网络搜索服务的Google、百度等,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电信运营商,也就是说这些企业无法预料和控制用户的侵权行为,但是普通企业及自媒体等无权援引避风港原则。

“侵删”的意义在哪

“侵删”只表明一个态度,就是如果侵权会配合处理,当然不能消除侵权责任。
至于为什么有这句话,因为你的确很难明确知道是否侵权,也不知道版权所有者对此的态度。
最安全的方法当然是只使用经过授权的,或者公有领域的作品。但是这的确很难操作,比如我在博客里贴了个国际歌,看似没什么问题,实际上我很难联系到著作权人,只能写个侵删等作者联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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